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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焦新聞/2008.06.04

劉添財/專

法律判決對我來說,太沉重了;公職已被記過免職,應該是最嚴重的處罰,法律為何不給我自新的機會,一定要我入監服刑?」馬英九特別費案遭判刑一年定讞的祕書余文將在十三日發監執行。三日接受本報專訪時,情緒近乎崩潰,數度落淚哽咽。

他說,「我沒拿公家一毛錢入口袋,法律怎會這樣對我」、「我要不是在馬英九辦公室做事,恐怕也不會落得如此下場」。

但余文不認為他是幫馬英九扛責任,「要不是我把人家搞砸了,在馬英九的政治生命中也不會有特別費這一項」,余文對馬英九還是有著一分歉意。他說,總統選舉期間他都幾乎都不敢出門,怕影響馬英九的選情;馬英九就職典禮當天則在家看電視,為馬英九寄上深深的祝福。

對馬有歉意 發監前哽咽崩潰

雖然馬英九在過去一年半之內未打過任何一通電話給余文,但馬身邊的人則打過電話詢問余文生活上是否有可協助之處,他回絕了這些好意。余文說,過去一年半,他沒有收入,只有靠太太一分微薄的薪水及存款過日子,雖然清苦,但還過得去。

余文把過去一年半承受官司之苦的情緒一股腦兒宣洩,他說,要不是顧及家中妻小及老父母,他早就輕生自我了斷生命,因為貪汙罪名對他及家人都是非常沉重且不實的指控,但法律並沒有還他清白,連求個緩刑的機會也沒有,「我便宜行事,是做錯了,但罪不及於一年刑期才對」。

面對不到十天就要發監執行,余文坦言內心有著莫名的恐懼,不過他的律師並不放棄最後機會,已在上周一就檢察官與法官對「另外五張發票漏未起訴」見解不一, 直接影響余文緩刑權益一事向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要求,並希望暫緩十三日的發監執行。余文說,他期盼檢察總長能夠正視,「否則人都關進去了,修法或要補救 就沒有意義了」。

受不了「關心」壓力 老母失智

如果最後真的如期在十三日發監執行,余文說,他唯一的期盼就是平平安安出來,家人身體一切都健康,刑滿後能找分工作幫忙家計,「就算一天要做三分工作,我也願意」。

余文感嘆特別費事件發生後,在台中老家八十高齡的父母幾乎每日以淚洗面,母親更因承受不了左鄰右舍「關心」的壓力,現已失智, 說到此處余文也顧不得男兒有淚不輕彈,流淚訴說自己的不孝;唸小學的二個女兒雖不清楚整個來龍去脈,多少也受到一些同儕的另類眼光,他為了保護女兒,至今 依舊每日穿好上班的服裝送他們去上學,不讓女兒感覺爸爸已被免職。

雖然這一年半來,余文不讓女兒接觸各種媒體,但因大女兒念小四較懂事,幾次經過街頭書報攤看到余文斗大的照片放在頭版或不小心在電視鏡頭 上看到他,返家後就會問發生什麼事?余文只得善意地欺騙女兒說,「沒辦法,爸爸在馬英九辦公室做事,記者問不到馬英九,只能找我訪問」,說著說著,余文又 是一陣啜泣。

余文說,他的確是便宜行事將大發票取代小發票而做錯事,但絕對沒有貪汙,這段時間他根本夜晚都無法入眠,只好到各地廟宇拜拜尋求寄託,對於人性也有更深一層的領悟。

http://news.chinatimes.com.tw/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Print/0,4640,9706040162%200%200%20085506%20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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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別費案 余文今入獄 聲請再審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因特別費案遭判刑定讞的前台北市政府秘書余文,將於今(十三)日入獄;余文再度引用本案高院受命法官周盈文的媒體投書「那一夜,我睡不安穩」,作為聲請再審的理由;台北地檢署指出,目前未接獲停止執刑的命令,將如期傳他到案並發監,若拒到案將拘提。
據了解,余文為求暫停執行,甚至獲得再審機會,日前曾兩度向台北地檢署執行科主任檢察官劉承武,先後聲請再審及非常上訴,但劉承武審核後認為理由均不足,逕行駁回兩次的聲請。
余文不服,收到發監執行的傳票後,日前最後一搏,以高等法院受命法官周盈文,於今年四月二十八日在聯合報投稿的「那一夜,我睡不安穩」一文,作為新事實、新證據的理由,再度遞狀再向台灣高檢署檢察官聲請再審。
北檢表示,刑事訴訟法第四三0條規定,「聲請再審,無停止刑罰執行之效力」,但書規定「但管轄法院之檢察官於再審之裁定前,得命停止」,換句話說,能讓余文的停止執行的權力,決定在高檢署檢察官手中。

2008/06/12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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