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鳳如報導)
一雙名牌帆布鞋市價大約在八、九百元左右,不過,一名邱姓女子因為哥哥從大陸進口了一批仿冒的帆布鞋,於是在拍賣網站上,利用自己或朋友的身分申請帳號,張貼內容為正品、平行輸入的廣告訊息,佯稱所販賣的帆布鞋是獲得授權製造的真品,並且以每雙新台幣兩百二到三百元不等的價格對外販售,有些買家買了商品後,發現這些帆布鞋都是仿冒的,還有的買家甚至在匯出款項後,沒有收到邱姓女子所寄來的帆布鞋,因此紛紛提告。
案件經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院認為邱姓女子已經涉及詐欺,但考量她是因為哥哥的因素,才會加入犯案,也已經坦承犯罪、沒有前科,所以判處她八個月有期徒刑,減為四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三年。
至於被邱姓女子雇用的另一名被告,法院考量她是為了謀生活而依老闆指示販賣仿冒帆布鞋,因此判處她六個月有期徒刑,減為三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
不過,案件還可以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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