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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03.23
 
陳佳鑫/台北報導

  男子陳榮熙因更換水表經費分攤糾紛,與鄰居王贏賢起衝突,陳氣憤之餘持剪刀猛刺王,王重傷送三軍總醫院急救。豈料,三總郭姓醫生進行氣切手術時,深入喉頭的器械反而切斷會厭軟骨左側,造成王贏賢大量出血死亡。

原本陳榮熙以為自己殺死人,案經士林地檢署深入調查,依法醫研究所鑑定及相驗報告發現,王贏賢的致命傷非陳榮熙造成,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求刑10年,以資懲儆。

肇禍的三總郭姓醫師是軍醫,士林院檢無審理、偵查權,另案移由軍事檢察機關偵辦。

48歲男子陳榮熙與死者王贏賢為鄰居,王住處為陳住處旁無門牌鐵皮屋,自行搭建無法申請水電,遂接用陳住處水電使用。

陳後來更換水表,花費6萬6000元,要求王共同分擔,遭拒絕並藉詞推託閃避,陳認為王白用水電卻不付錢。去年12月4日上午9時許,再撥打王的電話,挑明要王將接自其住處的水電設備拆除,遭到王拒絕。

陳怒不可抑,返回住處拿剪刀,再返回王住處,猛刺王的臉、肩、臂等處致大出血,隨即離去,王向友人求救,送三軍總醫院救治。

三總急診部醫生口腔外科醫師會診後,送至一般病房觀察,等候開刀房縫合傷口。但同日下午1時許,王突然失去意識,經呼叫急救小組,由郭姓醫師負責實施插管。

因王贏賢體型較胖、脖子較短,致插管不順利,經在場總醫師同意,由郭姓醫生進行氣切手術(環甲狀軟骨切開術),應注意過程中不得刺穿氣管部位。

不過,郭姓醫師實施氣切術時,因使用不明器械深入喉頭,切斷會厭軟股左側,造成王贏賢大量出血死亡,至下午近3時許不治死亡。

警方逮捕陳榮熙,扣得行凶剪刀及血衣等,全案依殺人罪究辦,檢方聲押獲。檢方認為他僅因細故即持刀殺人洩憤,犯後不知悔改,依法起訴求重刑10年。

http://www.ettod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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