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費出國留學生在出國申請時,如何選擇仲介服務機構?專業人員歸納了“五留意”。
留意1非法經營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外國企業駐華代表機構只能從事業務聯絡事項,不能從事業務經營活動。國家有關部門明確規定:禁止境外機構、個人在我國境內以 任何形式從事出入境仲介活動。而一些外國代表機構憑藉著與外國學校、移民機構聯絡的便利和同外國駐華使館保持的良好關係,抓住國人“望子成龍”及對外國公 司信任程度較高的心態,非法從事出入境仲介活動。
留意2超範圍經營
據統計,在名目繁多的留學仲介機構中,明確標有自費出國留學、出入境諮詢服務內容的所占比例很少。而為了獲取高額利潤,一些機構超出工商管理部門規定的經營種類的範圍從事出國留學仲介服務。
去年11月,陳先生到一仲介公司給孩子辦理出國留學手續,其中一學生的簽證不但沒辦,交的3000多元簽證費也不知去向。而另一個辦下簽證的孩子學費又出了問題:本來講好一學期30000元,而仲介公司卻要80000元,最後孩子還出不了國。
留意3弄虛作假
為幫助申請人達到分數線,一些仲介會把申請人的情況向有利的方向靠,甚至花錢雇人代考,尋找一些假學歷證並設法使它合法化。
伍同學的學歷是技校畢業,這在留學考察中顯然是“弱項”,但手續卻非常順利。原來她去年找到了一家留學仲介辦理加拿大留學,該公司經理告訴她可 以幫她“換個學歷,只要4500美元。”幾周後,伍同學的新“學歷”出爐:某大學電腦專科,現為某電腦公司程式師。這使伍同學惴惴不安:假材料一旦被發 現,留學夢就真是一枕黃梁了。
留意4層層轉包
經國家正式批准登記的留學仲介機構,要向主管部門指定的銀行存入50萬元以上人民幣的備用金,用於其服務物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的賠償。但有人 卻能用10萬元承包合法機構的一個部;也有個別合法留學仲介機構將合法資質出賣給他人,以非法牟取高額利潤。這樣層層轉包,子公司就出現了。由於疏于對承 包者的管理,大行其道的假邀請函、假材料不可避免地造成不良後果。
留意5代辦簽證
饒某某的“工作”是在使館區四處游竄,向行人散發小廣告,並為公司介紹客戶。他說,辦理赴美簽證是他最為得心應手的,至今他已為公司介紹了30 多名客戶,其中有的人已拿到簽證。一般每位申請人向公司交納4000元人民幣,而饒某則可以從中提取15%回扣。正是這些以低價為誘餌地“簽證蟲”將急於 辦理出國留學手續的人介紹給一些連營業執照都沒有的“黑公司”。
http://www.edu.cn/zong_he_news_465/20060323/t20060323_17920.shtml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