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聯生討債公司於89年由楊姓夫婦以合法應收款公司名義成立,剛開始兩人經常受邀或以買時段方式,上電視台或廣播電台大肆宣傳公司如何催討債務手法,讓外界以為是正派經營的催收款公司,而漸具知名度,甚至還通過ISO認證。
幫派大哥 乖乖付款
警方表示,聯生為壯大收討債務的區塊,除再成立「夜逃屋」公司外,也開始招收不良份子進入旗下,以便向被害人暴力施壓,或藉以向幫派份子抗衡,也曾有幫派大哥受到聯生的催討,只好乖乖付款。
警方調查,聯生慣用兩手策略,即找到債務人簽署債務清償協議後,回頭向債權人謊稱無法找到債務人,或債務人根本無力償還,藉以低價收購債權人債權後,再以暴力方式向債務人催討,以獲取不法暴利。
被害人燒炭自殺
聯生討債時不僅在債務人住處以噴紅漆、拍打房門或言語威脅方式恐嚇,或欲強押債務人販賣器官抵債;曾有被害人驚嚇到連日不敢出門,最後燒炭自殺的情事。
市刑大偵一隊1月將楊姓夫婦兩人檢肅到案,楊目前仍收押中,楊妻交保,警方2月間發現聯生轉由旗下大將王博諭(31歲)接手,繼續暴力討債的可怕行為,昨日凌晨將王嫌等8人逮捕,起出電擊棒及債務人被迫簽立的本票、支票等證物。
高利貸,坑殺百餘市場小攤販
〔記者吳嘉億/汐止報導〕台北縣警方偵破以電腦維修公司為幌子,涉嫌在台北縣市、基隆等地市場誘騙攤販借貸,攤販無力償還就加以言語恐嚇,警方調查,超過百名攤商受害,不法所得逾億元,偵訊後依重利罪嫌移送偵辦。台北縣警察局汐止分局偵查隊前天深夜持搜索票到台北市羅斯福路的電腦公司,查扣證物。
警方表示,27歲張姓男子為首的犯罪集團,僱用工讀生到各大小市場發送可以「優惠借款」的傳單,攤商向公司借3萬元,拿 到款項先被扣5000元,每天須還1000元,1個月利息高達1萬元。
警方在電腦公司查獲帳單報表、催討日報表、還款紀錄卡、借款傳單、催討債務警告標語、存摺、本票、空白本票、電腦主機等證物,帶回張姓主嫌、27歲吳姓男子及催收帳款的25歲朱姓男子,偵訊後依重利罪嫌送辦。
市刑大偵一隊檢肅聯生暴力討債公司王○諭等8人到案(705) |
發佈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發佈日期:2007-04-25 |
民國96年4月25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新聞資料 發稿單位:偵一隊 聯 絡 人:組員 蔡鎮群 行動電話:02-23118881 市刑大偵一隊檢肅聯生暴力討債公司王○諭等8人到案(705) 為貫徹臺北市長 郝龍斌整頓治安、掃除黑道惡瘤目標,淨化社會治安任務,置重點於查緝非法暴力討債集團。經長期監控發現,許多民眾因一時經濟困難,在向地 下錢莊或銀行借貸後,無法立即歸還,債權人即委託民間應收帳款公司以暴力手法催收,致衍生多起治安事件。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王卓鈞於獲知上情後,特指 示 副局長馮棟森召集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陳檡文責令副大隊長劉崇智督導偵一隊組成專案小組,經報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蔡檢察官啟文指揮專案小組密集偵 辦。 案經派員深入查訪得知,犯嫌楊○明、洪○夫婦為擴大經濟來源,並躲避司法機關查緝,自89年起涉嫌以合法應收帳款公司名義為掩護,陸續成立「夜○屋」、 「聯○」」等討債公司,並指揮成員以恐嚇取財、妨害自由等暴力手段逼討債務,嗣經本隊於1月25日查獲移送後,楊嫌等7人羈押禁見,聯○討債公司主任王○ 諭遂俟機坐大接收該公司並指揮成員持續從事暴力催討,案經多名被害人指證及本隊長期蒐證,終在今(25)日於專案指揮檢察官蔡啟文指揮下,兵分多路,分赴 臺北縣市、基隆市各嫌住所、涉案公司執行拘提、搜索。拘捕到以王○諭為首之多名成員到案,並起獲大批被害人所簽立本票、支票、債務清償協議書,以及逼討債 務所使用之電擊棒、錄音器材、大批討債公司名片、討債委託書及授權書等犯罪證物,順利瓦解此一犯罪集團。 全案本大隊於查明相關案情後,先行將犯嫌等以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妨害自由等罪嫌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呼籲曾遭受犯嫌等非法手段侵害逼討債務之被害人勇於出面舉發暴行,以確保自身權益,共同維護良善社會治安。 |
http://www.taipei.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6363fde:6ca2&theme=3790000000/379130000C/379130200C/Msg
臺北市當舖公會理事長夥同黑幫經營地下錢莊危害社會治安 |
發佈單位:刑事警察大隊 發佈日期:2008-02-01 |
發稿單位:偵查第七隊 臺北市當舖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黃○脩及幕後金主黃○政夥同北聯幫大哥陳○生及其小弟左○寧等人共同經營和億當舖,以月息近200分之高利率借貸現金予不 特定人士,並以暴力討債牟取不法利益,涉嫌違反組織犯罪條例、恐嚇取財、傷害、侵占、背信、重利等罪嫌,案經陳大隊長指示全力偵辦,並報請臺灣板橋地方法 院檢察署平股檢察官指揮偵辦打擊不法,以還被害人免於恐懼生活及良好之生活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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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偵查第三隊
聯 絡 人:隊長黃水願
聯絡電話:2381-7580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陳大隊長檡文於月前接獲線報指稱綽號「JJ」之男子持有槍械並於大臺北地區從事高利貸放款及非法暴力討債等情事,由於年關將屆,暴力討債集團盛行,陳大隊長檡文獲悉後極為重視,並即責成偵查第三隊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
本案調查發現該暴力討債集團係以主嫌羅○恂(72年次、綽號小J、留美學生、無刑案紀錄)為首,網羅蕭○洲(73年次、無刑案紀錄)、廖○凱(78年 次、無刑案紀錄)、黃○銘(78年次、無刑案紀錄)等3人,自96年8月起,即意圖牟取不法暴利,涉嫌主持經營地下錢莊,並向中國時報、蘋果日報申請刊登 個人信貸廣告及利用簡訊發送名為【汽車超強貸】借貸廣告簡訊,誘騙不知情、需錢恐急的民眾持證件借貸,待其無力還款身陷該集團的借貸複利漩渦之中時再由羅 ○恂(綽號JJ)指揮操控手下成員廖○凱等人持槍械及球棒向借款人暴力討債,此外羅嫌等人為擴展地下錢莊業務,業指派手下小弟發送面紙借貸廣告或經由手下 小弟介紹方式招攬不特定被害人簽立本票、借據、身分證、健保卡行駕照等證明文件供質押,更趁被害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情況下,貸以重利之小額借款,金額為新 台幣2-6萬元不等,先以扣息再放款之模式,再從放款時先扣取月息40-60分以上不等之重利,如遇被害人有延遲或無力清償貸款時,即以強行扣押被害人之 車輛、挾持被害人,加以恐嚇、毆打並拘禁限制行動自由或以電話及發送簡訊「如果不依限還錢,我們的手段會讓你嚇到…拉屎」等恐嚇被害人及其家人,並以電話 騷擾恐嚇被害人親人代償還債務;羅嫌等人於催討債務時,均會攜帶AK47空氣改造步槍及球棒置於車內,用於恫嚇借款人還錢。
案經臺北市政府警 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歷經月餘偵查,終查出羅嫌等人所經營地下錢莊暨暴力討債集團,平時均利用王八機與借貸人聯繫催討債務,並時常更換收款地點,本隊專 案小組於本 (23)日跟監羅嫌等人至臺北市延吉公園內,當場發現羅嫌利用該公園作為還款據點,見時機成熟,驅前盤查,現場查獲討債用之AK47空氣改造步槍1支、信 號彈1支、棒球棍,帳冊、當日討債不法所得現金新台幣17萬餘元、被害人借款資料等物,初步清查被害借款人逾200餘人,顯見羅嫌等人經營之地下錢莊獲得 之暴利達數百萬元,全案於詢後依依重利、恐嚇取財、違反槍彈刀械條例等罪嫌將羅嫌等成員隨案解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警方在此亦呼籲民眾如需錢使 用,應透過合法管道借貸 ,以免借小錢還大錢猶不得善終,另如有民眾亦曾遭受該不法組織以非法手段侵害逼討債務,亦請勇於出面舉發暴行,以確保自身權益,共同維護良善社會治安。本 大隊將全面向以「假借貸、真重利」之暴力犯罪宣戰,繼續不定時全國同步實施「緝豺專案」,情節重大並提報「治平專案」對象,以打擊不法地下錢莊組織。
發稿單位:偵查第四隊
聯 絡 人:隊長 高盛財
撰 稿 人:分隊長 謝昆材
連絡電話:02-23810106
為貫徹臺北市長 郝龍斌整頓治安、掃除黑道惡瘤目標,並淨化選前社會治安,經佈線發現,有一非法地下錢莊,常以暴力手段催討,致衍生社會治安事件。臺北 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陳大隊長檡文立即指示許副大隊長許弘屏責令偵查第四隊成立專案,加強蒐集該討債集團犯罪事證,俾予查緝檢肅。
案經派 員深入蒐證,得知該犯罪集團係以黃○○(查有強制性交及公共危險等刑案紀錄)為首,涉嫌以個人借貸名義為掩護,經營借貸業務,乘他人急迫、輕率,貸以金錢 後再指派江○○(查有組織犯罪條例、妨害自由、恐嚇取財、毒品等刑案紀錄)、彭○○(查有賭博及公共危險等刑案紀錄)及綽號「小劉」等人,伺機取得原本顯 不相當之重利,復以不法手段,逼迫還款,致使被害人苦不堪言,經掌握情資,於(昨)20日晚間犯嫌在台北市士林區某學校大門口,不顧學生人潮出入,大庭廣 眾之下,毆打被害人,警方當場予以逮捕,並查扣多名被害人簽立之本票、身份證及字條等物,順利瓦解此一犯罪集團。
時值政府為防範地下錢莊、債 務催收業者暴力討債,致生社會治安事件,將確實執行查緝專案,嚴控暴力討債集團,全案本大隊於偵辦後,先行將犯嫌等人以重利、妨害自由及傷害等罪嫌移請臺 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持續擴大偵辦,並呼籲曾遭受犯嫌以非法手段逼討債務之被害人勇於出面舉發暴行,以確保自身權益,共同維護良善社會治安。
發稿單位:偵查第一隊
聯 絡 人:隊長 葉超鴻
聯絡電話:02-23118881
為貫徹臺北市長 郝龍斌整 頓治安、掃除黑道惡瘤目標,並淨化選前社會治安,經長期佈線發現,有一非法地下錢莊,於借貸人無法按期清償債務之際,常以暴力手段催討,致衍生多起社會治 安事件。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王卓鈞於獲知上情後,特指示 副局長馮棟森召集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陳檡文責令副大隊長李文章督導偵一隊組成專案小組,經報 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由江檢察官林達指揮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案經派員深入查訪得知,犯嫌黃○嘉為牟取不法暴利,自94年起涉嫌以「東嘉電 子」公司名義為掩護,經營地下錢莊,並指揮幹部高○明、文○國、高○明、江○麟、范○昌、李○益、及黃○明等人以恐嚇脅迫及強取財物等暴力手段逼討債務, 其中,於借貸人第1次向其公司借貸往來時,均需簽立保管條1紙以作為擔保,且須由所借貸金額中先行扣除利息,其計息方式原則上是以每10天為1期,每期利 息約為20-60分左右,掩飾其實際非法從事經營高利貸放(地下錢莊)、恐嚇取財等犯行,債務人如不償還本金、利息,便利用國家司法資源向債務人提出侵佔 告訴,迫使債務人償還債務。黃嫌於蒐報上列不法事證後經警政署核列為治平專案首要檢肅查緝對象。
案經長期蒐證,終在今日於專案檢察官江林達指 揮下,兵分多路,分赴臺北縣市各嫌住居處及公司據點等地執行拘提、搜索,除拘捕到以黃○嘉為首之多名成員到案外,並起獲大批被害人所簽立本票、支票、債務 清償協議書,以及逼討債務所使用之電擊棒、錄音器材、大批討債公司名片、討債委託書、讓渡書及授權書等犯罪證物,順利瓦解此一犯罪集團。
全案本大隊於查明相關案情後,先行將犯嫌等以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妨害自由等罪嫌移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呼籲曾遭受犯嫌等以非法手段侵害逼討債務之被害人勇於出面舉發暴行,以確保自身權益,共同維護良善社會治安。
發稿單位:偵查第一隊
聯 絡 人:副隊長黃國師
聯絡電話:02-2311888
為貫徹臺北市長 郝龍斌整頓治安、掃除黑道惡瘤目標,並淨化選前社會治安,經長期佈線發現,有一非法地下錢莊,於借貸人無法按期清償債務之際, 常以暴力手段催討,致衍生多起社會治安事件。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王卓鈞於獲知上情後,特指示 副局長馮棟森召集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陳檡文責令副大隊長 李文章督導偵一隊組成專案小組,經報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由王檢察官銘裕指揮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案經派員深入查訪得知,犯嫌李○益為牟取 不法暴利,自95年起涉嫌以「華大租賃」公司名義為掩護,經營地下錢莊,並指揮幹部黃○宗、張○星、陳○鴻及陳○隆等人以恐嚇脅迫及強取財物等暴力手段逼 討債務,其中,於臺北縣淡水鎮之古董名器店,遭強搬價值數百萬元之兵馬俑、瓷器馬及各式珍奇古物,更有被害人不堪被逼債當場割腕自戕,另一被害人則心力交 瘁,已上吊自殺死亡,李嫌於蒐報上列不法事證後經警政署核列為治平專案首要檢肅查緝對象。
案經長期蒐證,終在今日於專案檢察官王銘裕指揮下, 兵分多路,分赴臺北縣市各嫌住居處及公司據點等地執行拘提、搜索,除拘捕到以李○益為首之多名成員到案外,並起獲大批被害人所簽立本票、支票、債務清償協 議書,以及逼討債務所使用之電擊棒、錄音器材、大批討債公司名片、討債委託書、讓渡書及授權書等犯罪證物,順利瓦解此一犯罪集團。
全案本大隊於查明相關案情後,先行將犯嫌等以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妨害自由等罪嫌移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呼籲曾遭受犯嫌等以非法手段侵害逼討債務之被害人勇於出面舉發暴行,以確保自身權益,共同維護良善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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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全面掃蕩地下錢莊及暴力討債案件
【中央社╱台北二十四日電】 2008.01.24 05:55 pm
年關將近,為防範地下錢莊及債務催收業者於年節期間向債務人暴力討債,警政署自二十一日零時起至二十三日深夜十二時止,實施「緝豺一號」專案。警方在專案期間,共查獲地下錢莊及債務催收公司暴力討債案一百六十七件,合計逮捕兩百三十人。
警政署指出,這次專案所查獲的地下錢莊案件,大都以個人從事不法高利貸放,少數為「當舖」以合法掩飾非法進行重利。
其中,專案期間查獲較為重大案件,為高雄縣政府警察局與調查局高雄調查站於二十二日共同查獲以呂姓男子為首等十人所組成的「兄弟會」,這個組織涉嫌經營地下錢莊及賭場等牟取暴利,並吸收學生進行暴力討債,高雄縣警局已將呂嫌等人提報治平專案檢肅。
警政署表示,為讓民眾生活安心、居住安寧,將持續規劃專案掃蕩地下錢莊及債務催收業暴力討債案件,嚴格要求各警察機關對黑幫犯罪組織進行提報檢肅,絕不容許不法之徒經營地下錢莊或以帳務催收為名暴力討債,維護社會治安。
警政署呼籲,犯罪被害人應勇於報案並提出具體事證,內政部已設置不當討債檢舉專線(02)2356-5009 ,民眾可多加利用。
另外,警政署提醒民眾,如有借款需要,應向合法業者借貸,並言明借貸利率及明訂契約,若遭受地下錢莊脅迫或暴力討債,應立即撥打110電話,或就近到警察機關報案,警方會迅速處理,並加強住家附近巡邏,保護民眾安全。
【2008/01/24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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