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台鐵卻遲遲不敢公布結果,還大費周章的兩度去函詢問工程會以及法務部等單位進行適法性的解釋,台鐵是在揣摩上意?還是真的落入外界質疑的球員兼裁判的立場呢?
去年,亞太線上公司投標萬華車站BOT案,當時亞太線上及亞太電信公司的董事長均為賴春田,台鐵以社會觀感不佳,公開要求亞太線上不要投標。
今年六月十八日,萬華車站BOT案截標時,賴春田早已去職,亞太線上及亞太電信公司董事長均由東元電機公司派出的代表邱純枝暫代,此時,劉兆玄已經出任行政院長,弟弟劉兆凱則是東元電機公司董事長。
但這時候,台鐵卻不再談社會觀感問題,反而慮及利益迴避及公務人員倫理規範法;董事長不同,台鐵的立場似乎也跟著改變,隱然是因人論事,讓劉兆凱被迫成為業界傳言的「守門神」。
其實,更令業者不解的是,亞太線上母公司亞太電信公司董事長東元電機公司,投資僅二點五億元。亞太電信公司因王又曾家族掏空亞太電信公司兩 百多億元,政府才開始正視台鐵在亞太電信公司的股權及權益,此時,卻放手讓一家持股僅○.七五%的民間公司主導,這家公司又「剛好」是閣揆的弟弟,瓜田李 下,確實有可議之處。
台鐵不敢公布 萬華車站BOT案決標
【黃如萍/調查採訪】
原定今年六月十九日公布決標結果的台鐵萬華車站BOT案,至今開標近五十天仍未公告,不符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外界質疑內情可能不單純,甚至直指和行政院長劉兆玄有關,質疑該案決標廠商已呼之欲出卻遲不公布,乃因台鐵局另有顧忌,陷入進退兩難的困境。
台鐵萬華車站BOT案投標廠商之一的亞太線上,其母公司亞太電信公司的董事長劉兆凱是行政院長劉兆玄的弟弟,加上台鐵轉投資的亞太電信公司持有亞太線上七五%股權,台鐵局長范植谷及兩位副局長也擔任亞太電信常務董事,讓萬華車站BOT案的競標更引人側目。
奪標廠商母公司 劉兆凱任董座
萬華火車站BOT案總投資金額高達三十億台幣,九十二年十月首度招標,無業者投標。隨著台北房市轉好,兩岸直航腳步近,去年七月重新公告招標,亞太線上、樺福建設、如興製衣與麗寶建設等四家公司投標,競爭激烈。
台鐵萬華車站目前為地上二樓加地下兩層,地上還要增建十八層、共一萬六千五百零六坪,採BOT模式開發,現有建築部分也將以OT委託同一業者經營。萬華車站大樓BOT特許年限從簽約日起算五十四年,其中四年屬興建期,營運期五十年。
萬華車站BOT案去年七月二十日再度公告招標,但因投標廠商之一的亞太線上其母公司亞太電信為台鐵轉投資公司,台鐵被疑球員兼裁判,利益未迴避。
轉投資投標商 台鐵角色引側目
台鐵局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法務部要求進行適法性解釋,三次發函的回覆都是亞太線上投標資格沒有問題。但為避免爭議,台鐵局長范植谷今年一月三日以社會觀感為由,曾公開呼籲亞太線上不要投標萬華車站BOT案。
不過,時任亞太電信董事長的賴春田仍執意以亞太線上投標,外界因而認為,亞太電信違背交通部指示,亞太線上勢必無法得標。
然而,新政府上台後,情勢似乎轉變。今年七月十日,亞太電信向經濟部商業司登記,由持股僅○.七五%的東元電信擔任董事長;七月十一日,亞太電信持股七五%的子公司亞太線上董事長也由東元電機指派的邱純枝擔任。
亞太電信以台鐵持股一二%為最大單一股東,兆豐金、台灣工業銀行、彰化銀行、台灣中小企銀及中鋼等泛公股持有亞太電信股權達一二%,若加上 執政黨國民黨的中華投資、齊魯投資及中影、中廣等公司股分,公股及黨股持有亞太電信股份達廿四%,超過促參法泛官股持股不得超過廿%的規定。
官股超過24% 違反促參法規定
今年六月十八日,萬華車站BOT截標甄審,傳出亞太線上因提出三億元回饋金而擊敗其他廠商得標。但范植谷表示,尚未看到甄審結果,且必須報交通部核定後才能定案。
只是,亞太線上的資本額僅二十億,實收資本額也只有十二.一八億元,卻能擊敗群雄,奪得投資金額達三十億元的萬華車站BOT案最優議約人資格,實力令人刮目相看!
而且,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招標案在機關首長核定後兩周內,必須公告周知及以書面通知得標廠商。但台鐵截標至今已近五十天,台鐵仍未公布決標結果,各種傳言紛起,啟人疑竇。
遲未公布 鐵路局:等適法性解釋
【黃如萍/台北報導】
台灣鐵路管理局長范植谷表示,投標萬華車站BOT的亞太線上公司董事長是邱純枝而非行政院長劉兆玄的弟弟劉兆凱;車站BOT決標結果遲未公布,是因為有立法委員提出質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尚未回覆台鐵提出的適法性解釋公文。
不過,范植谷強調,萬華車站BOT案和健保IC卡案不同,前者投標業者為亞太線上,東元電機沒有「直接」投資該公司,僅持有亞太線上母公司亞太電信的股票,且持股比率僅○.七六%而已。
為何亞太電信的董事長由持股不到一%的東元電機派任劉兆凱擔任,范植谷表示,那是由經濟部推派、經董事會同意後派任,台鐵只是單純的投資者,專心經營台鐵營運。
亞太線上投標台鐵萬華車站BOT案,主要被質疑有三點,第一、亞太線上為台鐵轉投資的亞太電信的子公司,不符利益迴避原則。第二、台鐵局長 范植谷、兩位副局長等六名台鐵主管擔任亞太電信董事,球員兼裁判。第三、亞太線上董事長劉兆凱為行政院長劉兆玄弟弟,恐違刑法圖利罪及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 避法、公務人員倫理規範法。
范植谷表示,投標萬華車站BOT案的是亞太線上,而非亞太電信,台鐵主管擔任的是亞太電信的董事,在亞太線上並無投資或任職,根據法務部及工程會之前的解釋,台鐵應無球員兼裁判、利益迴避的問題。
范植谷指出,萬華車站BOT案尚未公布決標結果,是因為台鐵向工程會提出的適法性解釋尚未獲回覆,鐵路局正和工程會密切聯繫,希望盡快獲得解釋。
據了解,工程會日前回函台鐵局並提出四項問題,要求台鐵提供進一步資料及解釋。第一,亞太電信及亞太線上的官股身分、政黨背景及政黨結構。第二、招標規範中有無對申請人的資格規範?第三、投標負責人變更有無報備核准、是否會影響投標資格?第四、官股代表適否適用公職人員?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Print/0,4640,9708060091%2097080604%200%20132521%20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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