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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06/07/2008 - 19:00
(新加坡)新加坡民主黨支持者葉景和因沒領取准證在公眾場合演講,被初級法庭罰款2000新元,他原本提出上訴,但週五(6日)撤銷上訴,入獄服刑。
他和民主黨秘書長徐順全博士是在上週五(5月30日)因同上述罪名成立,分別被罰款2000新元和5000新元。
法官當時也下令,葉景和若不繳付罰款,須以坐牢10天取代。他通過拉維律師提出上訴申請後,原本以5000新元保釋在外,等候上訴結果。
不過,據瞭解,葉景和所面對的另外6項同類控狀週五在初庭內堂進行審前會議時,他提出要撤銷上訴,並選擇10天的替代性監刑,並獲得法官的批准。
6控狀定25日開審前會議
他在週五已入獄服刑。他面對的6項同類控狀,定於6月25日再進行另一次的審前會議。
葉景和與徐順全是在前年4月8日大選競選期間在兀蘭公開演講,牴觸了公共娛樂與集會法令。牴觸這項法令者所面對的最高罰款額是一萬元。
他們面對的另外6項控狀所涉及的時段,則是在2005年11月至前年4月大選競選期間。
這是他們所面對的第二起同類案件。他們前年11月23日已因在同年4月22日同現民主黨主席甘迪安巴南沒領准證,在義順向一群人發表演講而被判罰款。
當時徐順全被罰5000新元、葉景和2000新元,甘迪則是3000新元。3人都選擇以坐牢代替罰款,徐順全、葉景和與甘迪分別坐牢5個星期、10天和3個星期。
Source URL: http://www.sinchew.com.my/node/6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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