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言瘋語
***********************************************************************
機密外交鬥法 陳鎮慧說詞推倒扁防火牆
檢察機關調查陳水扁與吳淑珍涉嫌詐領國務機要費上億元案,至今已兩年多。期間陳水扁說法一變再變,甚至預設「防火牆」,自行彙整出十五項機密外交,作為答辯重點;不過精心編織的謊言,卻因為大帳房陳鎮慧與辦公室主任林德訓被收押後,供詞不利扁珍,使案情急轉直下。
國務機要費案是在九十五年爆發,當時查黑中心兩度就訊陳水扁,陳水扁明知部分機密外交,並非是國務機要費案支付,卻藉「移花接木」方式解釋吳淑珍以他人發票核銷、申領國務機要費。
查黑中心清查,陳水扁所稱的國務機要費運用於六件機密外交案,實際上只有支付卡西迪公關公司、支助滯美大陸民運人士兩案外,所謂「南線專案」及其秘密情報員「甲君」,根本是虛構的。
扁珍在第一次應訊時,只承認吳淑珍自行蒐集三家百貨禮券發票,未坦承有向他人蒐集消費發票。但當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二次訊問,並將證據攤開後,陳水扁才改口說他有請夫人向親友蒐集。
一直到今年陳水扁卸任,特偵組接手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後,陳水扁才終於坦承根本沒有「南線專案」。
不過,陳水扁一方面推稱海外帳戶、資金都是夫人吳淑珍經手,他並不知情,把自己與妻子作切割,設下「防火牆」。另方面,又再度提出十五項機密外交,指稱他與馬英九相同,都是支出大於收入。
特偵組懷疑,陳水扁參考過馬英九的無罪理由後,決定以「大水庫理論」及「國務機要費是特別的特別費」,作為日後接受檢調調查時的抗辯基調。
但是陳水扁沒有料到,特偵組搜索陳鎮慧時,自她隨身碟資料中,發現了陳鎮慧國務機要費核銷的原始流水帳,根本就沒有陳水扁所謂的十五項機密外交在內。
特偵組進一步發現,這十五項機密外交根本是事後陳水扁指示林德訓、陳鎮慧補列,有塗改更動的跡象,並進而羈押了林德訓、陳鎮慧兩人,案情出現重大突破。
特偵組認為,陳水扁是因九十五年見妻子吳淑珍遭起訴,「預見」到他卸任後會遭偵辦,當時就開始作了多項與檢調「大鬥法」的準備、因應措施。但在陳鎮慧、林德訓鬆口供稱是陳水扁指示竄改後,終讓陳水扁白忙一場。
海外洗錢網絡曝光 扁難辯不知情
【郭良傑、顏玉龍/台北報導】
陳水扁再三向偵辦扁家弊案的法官與檢察官辯稱對海外匯款不清楚,但特偵組透過新加坡司法互助取得扁家洗錢資料後,陸續羈押陳鎮慧、蔡銘哲、吳景茂;而在郭淑珍坦承將帳戶借給扁家後,勾稽出整個扁家的洗錢網絡,讓陳水扁無法辯稱不知情。
從九月廿日特偵組取得新加坡司法當局提供的吳景茂五個海外帳戶和洗錢情資,緊接在九月廿五日再次發動大規模搜索,向陳鎮慧攤出扁家海外洗錢帳戶,漸漸攻破陳鎮慧的心防。接著再收押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讓扁家涉嫌侵占國務機要費機密費的部分案情鞏固。
另一個讓扁家海外洗錢網絡曝光的,是吳淑珍大學同學蔡美利弟弟蔡銘哲。蔡銘哲在扁家洗錢案中,扮演人頭戶及白手套,對外掛名吳淑珍的特助,不但經手企業匯款一百五十萬元美金到扁家海外帳戶,更在南港展覽館弊案中,居中穿針引線,讓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行賄扁家三百多萬元美金。
在蔡銘哲白手套的角色被揭穿後,證實郭銓慶為取得南港展覽館工程,找上蔡銘哲,疑在吳淑珍的指示下,余政憲涉嫌將南港展覽館工程評選委員名單洩漏給郭銓慶,讓郭銓慶行賄評選委員。最後在郭銓慶坦承行賄,余政憲在十月十五日被聲押獲准後,轉為汙點證人的郭銓慶獲釋。
郭銓慶轉為汙點證人後,他妹妹郭淑珍也坦承將美國的帳戶借給扁家,做為海外洗錢轉帳之用,這些同案被告或證人的說詞都對扁家不利。
即使陳水扁將責任都推給吳淑珍,但是相關證詞都指向陳水扁並非不知情,因為葉盛茂兩次將扁家海外洗錢洩漏給陳水扁,特偵組認為陳水扁對吳淑珍、陳致中、吳景茂等人海外洗錢不可能不知情。
對照陳水扁八月十四日主動承認扁家在海外有二千多萬美元,事後特偵組查出扁家海外洗錢的網絡經過層層轉匯,甚至使用大量人頭戶來洗錢。
檢方認為,扁家海外資金,不是陳水扁在十月八日出庭作證時,一句「我太太匯到海外的選舉結餘款」所能含糊帶過的。
國務費等三案 扁家A逾5億若判有罪將向瑞士追討
【陳志賢/台北報導】
特偵組昨日聲押陳水扁,重要證據之一是已充分掌握陳水扁、吳淑珍兩人,至少在國務機要費案及南港展覽館弊案、竹科龍潭基地開發等三案中,涉嫌不法獲利超過五億元。扁珍日後若被判決有罪,特偵組將依法向瑞士追討遭凍結的貪汙所得。
海角七億 主要來自三弊案
特偵組追查,吳景茂海外帳戶的二千一百萬美金,折合新台幣七億的不明資金中,只有七千萬是由國內銀行匯入,其餘則由吳淑珍的海外人頭戶蔡銘哲、郭淑珍等人設於香港、美國的帳戶轉匯。
特偵組調查,吳景茂的二千一百萬美金,主要是來自國務機要費案、南港展覽館案及竹科龍潭基地開發案的不明資金。
其中,陳水扁、吳淑珍涉及國務機要費案部分,特偵組發現扁珍指示馬永成、林德訓等人,涉嫌以他人發票等方式詐領國務機要費「非機密費」,並以不實名目侵吞「機密費」,經由陳鎮慧每月提領匯款到吳景茂海外帳戶。扁珍貪汙國務機要費金額將近一億,但詳細金額仍在計算中。
侵占公物 為十年以上重罪
特偵組認定,馬永成、林德訓、吳淑珍、陳水扁在國務機要費案共同涉及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及「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刑法偽造文書罪。其中,侵占公有財物罪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重罪。
另特偵組依據司法互助資料,發現力麒集團負責人郭銓慶疑透過蔡銘哲,向吳淑珍轉達旗下關係企業力拓營造有意承攬南港展覽館工程意願,事後郭銓慶再透過蔡銘哲將九千餘萬元賄款,匯至胞妹郭淑珍的人頭帳戶。
業者打點 疑收逾千萬美金
特偵組進一步過濾郭淑珍、蔡銘哲等扁家海外人頭帳戶後,另查出竹科龍潭基地案及金控業者匯款扁家等情事。其中,龍潭案中疑有一千二百餘萬美金,事後匯到蔡銘哲海外帳戶內,特偵組懷疑這筆錢疑是業者打點扁珍的好處。
此外,金控匯款扁家及外交機密款遭詐領等案情,特偵組發現,元大馬維辰兄弟曾匯出十八萬美金,作為陳致中婚禮禮金;中信辜氏兄弟曾匯出近百萬美金。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涉詐領「安亞專案」五十萬美金,特偵組另蒐證調查有無涉及不法,是否與扁家有關。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Print/0,4640,9711120011%2097111201%200%20100203%200,00.html
*******************************************************************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