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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209名農民工為討回拖欠16年的90餘萬元工資,花了14年時間,其中法院曾於兩年前做出判決,但判決生效後仍舊無果。此案引起國家、省、市有關領導的關注。昨日,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舉行聽證會。

據東亞經貿新聞報導,209名農民工1992年與長春市第二建築工程公司(以下簡稱二建公司)簽署工程協議,規定工程竣工後清算工程款。但1993年底工程竣工後,公司卻並沒有按時給錢。從1994年到2004年的10年間,209名農民工一直沒有停止過討薪。

2006年7月20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終審判決,判處二建公司給付張士俊工程款90餘萬元。

但因從1998年起,二建公司已轉投長春建工集團吉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後又經新老改制,致使雖然法院早已判決,但至今無人付款。

【2008/05/26 世界日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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