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2009-04-19)

(聯合早報網訊)香港大公網引述加拿大《多倫多太陽報》十七日報導,加拿大移民局正在嚴查不按規定在加國居留的移民,違者的移民身份會被註銷。當局今次切實執行有關規定,或會影響當地的中國移民,因為有很多華人違規回國工作。

根據加拿大移民法,移民獲准來加後,五年內必須住滿三年,否則將註銷其移民身份。二○○二年起,加拿大對獲准來加的移民發給楓葉卡,取代以前的永久居留證。不過楓葉卡每五年必須更新一次。

《多倫多太陽報》訪問了一對去年才從葡萄牙亞速爾群島返回加拿大的夫婦。他們表示,一抵達多倫多皮爾遜國際機場,楓葉卡便被移民官員沒收。

移民官員解釋,過去五年,他們沒有在加拿大住滿三年,所以不但楓葉卡被沒收,也將面臨被驅逐出境。

這對夫婦表示,當初回葡萄牙,是為了照顧年邁的父親,現在因為失業,想返回工作機會較多的多倫多。他們正為楓葉卡被沒收一事上訴,並在多倫多找到了建築業方面的工作。

大多倫多華裔及南亞裔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吳瑤瑤表示,華人社區中也有很多類似狀況。她說,很多中國移民拿到楓葉卡後便回國工作,做生意,或照顧老人家,因此常有楓葉卡被沒收的情況。

加拿大移民局發言人諾里斯表示,楓葉卡持有人若在過去五年內,離開加拿大滿七百三十天,移民局便可收回楓葉卡;但移民楓葉卡被沒收後,還有上訴的機會。


http://www.zaobao.com/wencui/2009/04/hongkong090419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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