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法」,將健保局的組織回歸行政機關,健保局總經理編制改為局長,並取消現有的績效獎金制度。

健保局成立以來,由於比照國營事業機構,屢屢因發放將近4.6個月高額年終獎金,遭外界抨擊。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法」,未來健保局將比照公務人員領取「年終獎金」與「考績獎金」,無法繼續領取額外約2個多月的績效獎金。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健保局置局長1人,職務比照簡任第13職等;副局長2人,職務列簡任第12職等;健保局所列各職稱員額,總數為2797人至3033人,不受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規定第一類員額高限限制。

至於人員轉任部分,三讀通過條文規定,健保局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現職人員,其轉任年資職等採計,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另定辦法,做為現職人員轉任依據;至於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現職人員,則適用原有法令規定,繼續任用至離職或退休為止。

另外,此法在委員會審查時,健保局希望局內專技人員考試及格與具金融保險雇員升等考試及格者,也應認定具有轉任資格,不過,考試院認為,這兩類人員都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不得逕行調任行政機關,最後立法院三讀條文並未允許這兩類人員轉任為公務人員。

此法三讀通過後,國民黨籍立委曹爾忠指出,健保局改制究竟是好是壞很難衡量,留待未來檢驗;民進黨籍立委涂醒哲與國民黨籍立委林德福則持正面態度並希望健保局改制後,能把工作做好,讓健保永續經營。

【2009/01/13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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