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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販售雷曼兄弟相關金融產品的金融機構宣佈,可能買回年長與學歷低等弱勢投資者持有的雷曼產品後,有百餘名並非上述「弱勢」、且投入大筆資金的投資人,考慮對金融機構採取集體訴訟索償。

一百四十名新加坡的雷曼相關金融產品投資人,找上律師盧平池,表示考慮對星展銀行、匯豐和馬來亞銀行等販售連結雷曼結構性商品的金融機構展開集體訴訟。

盧平池向媒體指出,他們打算召集更多人,等到時機成熟就展開(集體訴訟)行動。他不願意透露有多少人會加入集體訴訟,但很多投資人都有意願如此做。

匯豐、星展和馬來亞銀行等在新加坡販售雷曼相關產品的金融機構,日前表示考慮對弱勢投資人買回他們持有的雷曼產品。金融機構並對「弱勢投資人」給予定義,是在六十二歲以上,或只有小學學歷的投資人。

這項宣佈,引起不在這個範圍內的投資人不滿,認為他們也是被誤導投資,應該獲得賠償,因此醞釀採取集體訴訟。

不過,投資人尚未打贏官司前,必須支付律師費用。盧平池說,他會向每個加入集體訴訟的投資人徵收一千新元(新台幣二萬二千多元)的費用。

在一些投資人醞釀對相關金融機構採取集體訴訟時,包括政壇,甚至是反對黨領袖、工人黨秘書長劉程強,都紛紛勸說投資人不要展開集體訴訟。

一名龍姓美國籍投資人向「聯合早報」指出,他不明白周遭的人為何頻頻建議投資人不要透過法律途徑索討賠償。這又不是新加坡第一次有人採取集體訴訟,而且涉及的金額又那樣龐大。

發起投資人集體連署向當局請願的職總英康前總裁陳欽亮認為,採取集體訴訟是最後的手段,他建議投資人應先到銀行投訴,或聯合找國會議員協助,並希望金融管理局和總檢察長能夠介入。


http://news.pchome.com.tw/finance/cna_business/20081025/print-12249085137186122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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