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 2008-08-15
    * 【中時電子報黎珍珍/特稿】

前總統陳水扁舉行記者會表示,所謂的海外存款是吳淑珍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歷次選舉結餘款匯往海外,他也為選舉結餘款申報不實向國人鞠躬道歉。(黃國書攝)

向來對外界指控視若無賭,連紅衫軍怒吼都不為所動的陳水扁,竟然親自出面開記者會,承認老婆曾把鉅款匯往國外,實在出人意表。然而,即使明知紙已包不住火,陳水扁仍試圖脫困,企圖用財產申報不實的小罪,為國務機要費等貪瀆重罪設下防火牆。大家只看到陳律師還在幫陳前總統辯解,完全感受不到他的「良心不安」。

陳水扁昨天的記者會有幾個重點:一、包括兩次台北市長選舉和兩次總統大選的選舉結餘款,他都沒有誠實申報;二、吳淑珍把部分選舉結餘款匯往國外;三、這件事他直到今年初才知情;四、這些款項和國務機要費案、巴紐案、華揚史威靈案均無關。看得出來,雖然陳水扁為了選舉結餘款未誠實申報低頭道歉,但他真正要說的只是:「我不知道,不是我做的,和我無關」。

對於吳淑珍到底匯了多少錢到海外?匯款人是誰?利用誰的帳戶?匯往何處?昨天的記者會上隻字未提。但外交部已經證實,我駐瑞士代表處在三周前收到瑞士聯邦法部公函,請求我方對黃睿靚疑似洗錢協助調查,而瑞士提供的資料內容,和國民黨立委洪秀柱記者會所言相符。

根據洪秀柱的說法,去年二月起,黃睿靚以個人及公司名義,在瑞士開了三個帳戶,有高達三千一百多萬美元、合台幣九億多元的款項匯入戶頭內。

陳水扁宣稱這些錢是歷次選舉的結餘款,而政治獻金法是在二○○四年三月底才施行,再拉連宋馬蕭一起下水,企圖營造一個印象:「大家都一樣,我也不是故意的」。

但問題是,根據瑞士方面的說法,黃睿靚在瑞士的戶頭是二○○七年才開,錢也是二○○七年才匯出。在法令施行前未誠實申報選舉經費或許只是小惡,但在陳水扁已經當上總統後,家人還把過去選舉結餘款秘密匯往海外帳戶,又是基於什麼心態?

這麼大一筆款項流向海外,陳水扁很難說服全國民眾他真的不知情。即使陳家財務大臣是吳淑珍,即使陳水扁患了「妻管嚴」,但他畢竟貴為一國元首,不但有御用律師,也有御用會計師,所有財產依規定都必須申報。

吳淑珍真有辦法瞞過陳水扁、瞞過會計師,把這九億多元神不知、鬼不覺地匯往瑞士?吳淑珍行動不便,不可能親力親為,如果扁身邊的親信幕僚都沒有代為處理,吳淑珍還能找誰幫忙處理這麼私密的事?退一萬步想,如果陳水扁真的不知情,這個一國之君也未免太過昏庸。

而且,「選舉結餘款」是陳水扁的說辭,但真的是這樣嗎?「壹週刊」本週三報導陳水扁密匯三億元至海外時,陳水扁的律師李勝琛說陳水扁的財產都已信託,怎麼可能匯出?扁系立委高志鵬還訕笑媒體沒有常識。

言猶在耳,時隔一天,陳水扁就自己推翻了這個說法,證實了外界的質疑。陳水扁等於告訴大家,之前他們所謂的財產信託根本只是個虛假的幌子,此時,民眾又要如何相信,這九億多元「只不過是選舉結餘款而已」?

一場企圖為自己脫困的記者會,掀出了更多疑點;陳水扁親手打造防火牆,但火勢延燒的方向顯然已非他所能控制。從機密特權之爭到海外秘帳,沒有了豁免權保護傘的陳水扁,還試圖操弄出對自己相對有利的局面,但太多的謊言堆砌有如骨牌,隨時都有全倒的可能。

扁驚爆洗錢 瑞士促協查

【江慧真、梁鴻彬/台北報導】

台灣政壇驚爆前「第一家庭」海外洗錢案!一份來自瑞士聯邦檢察署致函駐瑞士的台北文化經濟代表團,要求協助調查陳水扁涉洗錢的請求文件,揭露這起震撼各界的政治醜聞。

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遭指控,涉嫌利用陳致中、黃睿靚的帳戶進行國際洗錢,陳水扁本人則召開記者會,坦承四次選舉經費申報不實,且吳淑珍將部份選舉剩餘款匯往海外,隨後向全國人民致歉。

法務部昨天下午已將陳致中夫婦限制出境,並和瑞士聯邦司法部展開「國際司法合作」,由外交部協調辦理。特偵組、北檢近日兵分兩路,分別傳喚陳水扁、吳淑珍與陳致中、黃睿靚調查說明。

引爆這起政治醜聞的關鍵文件,係以法文寫成,是由瑞士聯邦檢察署的候補檢察官「Graziella de Falco Haldemann」所執筆,在今年的六月十六日發出,瑞士聯邦檢察署並將此案列為編號:EAⅡ.07.0186-OTE,由兩位聯邦檢查官Edmond Ottinger及Luc Leimgruber共同偵辦。

雖說瑞士是要求台灣協助調查,不過整體的洗錢案情都在瑞士聯邦檢察署的掌握之中,可說已經是對於陳水扁等人違反瑞士法律的「起訴書」。

瑞士聯邦檢察署以其洗錢資訊部(MROS)的調查報告指控,陳水扁等人涉及瑞士刑事法第三百三十七條「組織犯罪、資助恐怖行動及經濟犯罪」及三百零五條「洗錢」兩項,向台灣司法當局請求刑事調查的協助。

瑞士聯邦檢察署在文中還引述國際媒體報導,指出吳淑珍曾於二○○六年十一月被台灣司法當局以私用公款而起訴,陳水扁也因卸任元首後被依貪汙和侵吞公款而列為被告,所以需要台灣方面補充資料,來確認其所存於瑞士帳戶的財產,是否與台灣司法當局所指控的犯行有「連帶關係」。換言之,已點出他們懷疑兩人將貪汙所得經由洗錢管道匯往瑞士。

瑞士聯邦檢察署不但引用瑞士法律,指陳水扁是「公務人員侵吞財產,不法取得利益」,是屬於「消極性貪汙」的罪行,這些不法所得隱匿在瑞士,則又犯了「洗錢」罪。

瑞士聯邦檢察署依照國際刑事案件協助條例,條列需要台灣協助的司法調查之各項要求配合項目,包括:取得陳水扁及陳致中夫婦一切可能的刑事追蹤資訊,並特別指定與陳水扁家屬的法庭判決書、起訴狀、警局、聽證、銀行、金融、會計及社會等報告;陳水扁大概年薪數;黃睿靚及陳致中的就業狀況。瑞士聯邦檢察署還請相關司法部門進行「搜查問訊」等「一切有益於瑞士刑事訴訟程序進度的行動」。

「大水庫」破堤 扁被起訴機率大增

【陳嘉宏/特稿】

陳水扁在記者會道歉說他做了「法律所不容許」的事,但如果這筆錢真如他所說是「選舉結餘款」,扁其實僅違反財產申報及選罷法等法令,充其量不過追加數十萬到百萬的行政罰鍰。但洗錢案勢將波及目前檢方在追查的國務機要費案,尤其將使扁陣營反詰檢方的「大水庫理論」破堤,扁依貪瀆罪遭到起訴的機率將大增。

多數參選公職的政治人物都有兩筆帳,公帳用以公開申報,私帳密而不宣,作為「安家」之用;在沒有政治獻金法之前,不少政治人物私下坦承,選舉真是讓他們「愈選愈有錢」。就如同二○○四年爆發的陳由豪獻金案情節一樣;紅頂商人登堂入室,私下塞給欲「投資」的政治明星數百萬甚至更多的政治獻金,其實是司空見慣,過程中,沒有資金來源流向,更查不到對價,有誰管得到?

陳水扁說這筆錢是「選舉結餘款」,對他而言是最安全的說法;結餘款其實就是政治獻金,在獻金法還沒三讀以前,只要假選舉政治獻金之名,再鉅額資金捐贈都可納入這座「水庫」裡,只要檢方無法證明這筆錢是「非法所得」,就算透過洗錢防制法翻查再多遍,恐都徒勞。

但即便扁的「結餘款」說法暫時過得了關,然這筆「意外」多出來的兩千萬美金勢將波及正在偵辦的國務機要費案。

為了清查國務機要費案,檢方將扁家財產總歸戶,一度得出財產無異常增加的結論,這讓扁仿馬英九特別費辯論模式,提出的「大水庫理論」頗具說服力。

不過現在水庫已破堤,檢方自然可以合理懷疑「消失」的上千萬國務機要費,就出現在這筆兩千萬美金獻金裡,扁的國務機要費訴訟已是命運坎坷。

但此事最不可思議之處,還在於陳水扁已貴為總統,居然還膽敢堂而皇之地鉅額獻金匯出國外,就算不論是否有一家人「落跑」的準備,其過程之不堪,用心之深沉,都已經讓曾經支持民進黨與陳水扁的人蒙羞。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Print/0,4640,9708150011%2097081501%200%20225104%200,00.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ilk100si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