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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退休年齡而失業的人「有福了」!國民年金制將在十月一日正式上路,屆時勞保給付一旦改成 新制,勞保老年給付也將從過去「在職投保」改為「離職退保」,也就是說,過去勞工因提早離開職場而未繼續工作、無法續保的年資,到六十歲時都可追溯補領老 年給付,預估受惠人數將達百萬人。

更有利的是,即使勞工是在辦法修改前就離開工作單位,只要「離職退保」的辦法通過,前述勞工在滿六十歲後,仍可「補領」老年給付。相關修法案已在立院待審中。

由於現行勞保給付制採「在職投保」原則,勞工若要領取老年給付,除了須達到請領資格,還得具有投保身分,許多勞工若因進入家庭或其他原因離開職場,未再續保,連一毛錢都領不到。

勞委會勞保處長石發基說,目前勞工在退休時,除了雇主發給的退休金,另可以請令勞保老年給付(一次退)。請領的資格分別為,年滿五十歲、年 資滿廿五年;或年滿五十五歲、年資滿十五年;或年滿六十歲、年資滿一年三種。以往若不滿上述資格,只要離開職場,年資等於一筆勾銷,完全不能領取。

未來勞保改為年金制後,老年給付是以「年資基數」乘以「最後三年投保期間平均薪資」來計算,第一至十五年時,每年累積一個基數,第十六至卅年時,每年則可累積兩個基數,最多領取四十五個基數。若滿十五年,亦可在年金或一次退中選擇其一,否則只能領一次退。

對於過去因為離職後未加保,以致領不到老年給付者,如今只要年滿六十歲後,即能申請補領老年給付。石發基說,此項決議造成的影響極大,過去 有些勞工可能只有三年、五年、甚至十年年資,後來因為提早離開職場未再續保,以致無法領取老年給付者,未來都可在年滿六十歲時補領一次金,其中尤以為了家 庭提早離開職場的女性、失業者最多預計有百萬人受惠。

舉例來說,王先生現年六十三歲,但在五十三歲時就因工廠歇業而沒工作,之前雖已投保十八年,但因為從此未再投保,根本沒領到勞保老年給 付。如果新制通過後,勞委會追認舊年資,則王先生因為舊年資超過十五年,可以選擇領年金或一次金,如果是領一次金,則可以補領五十萬四千元,或是選擇每月 領五一八四元。

而對已超過五十歲的勞工來說,勞委會建議,除在六十至六十五歲間,且已達到勞保老年給付四十五個月基數上限,可考慮退保領一次金外,其餘勞工都不建議提早退保。

年金怎麼領 考驗高齡勞工

黃馨儀/台北報導

勞保年金還卡在立法院喊價協商中。但國民年金法規定,未在國民年金上路前,就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不能加入國民年金,等於放棄年金實施後可以每月領取三千元的資格。這項「排除條款」,對已經屆齡五十、六十歲的勞工來說,陷入兩難抉擇。

勞委會表示,勞保年金是世界潮流,過關只是早晚問題,如果勞工為了加入國民年金而提早退保,由於國民年金仍要六十五歲才能開始領,在勞保年金領取金額優於國民年金情況下,建議勞工不宜太早退保。

以一位五十五歲的勞工來說,如果勞保年資廿四年,平均投保薪資二萬七千元,領完一次金八十九萬元後加入國民年金十年,等到六十五歲開始領國 民年金,每月可領四一二三元;但如果該位勞工一直留在勞保,繼續累積勞保年資,等到勞保年金上路,六十五歲後每月至少可領一萬三千七百七十元元。

如果勞工已經六十到六十五歲之間,而且勞保年資已經達到卅年,在勞保年金何時上路還未知情況下,面對國民年金十月就要上路,為了確保滿六十五歲可以再領國民年金每月三千元,專家說,提早退保是一條可以考慮的路。



<中時電子報>2008.06.22
黃馨儀/台北報導http://news.chinatim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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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 勞保逾15年失業退休金有法救

【陳雪蓮/台北報導】

近來,企業緊縮人力風潮一波又一波,大批中高齡人士非志願性離職,勞保一旦中斷,累積多年的退休金,全數一筆勾銷,如何進行退休金保衛戰,百萬人關心,其 實,只要投保年資累計超過15年,就算沒有工作了,還是可以透過三個管道繼續投保,屆期領退休金,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三大管道包括:一、自己找勞保局,二、找原工作單位代保,三、找職業工會投保。

今年陸續有企業歇業或減縮業務,一批批裁員,不少人因為沒有工作、退出勞保,導致投保中斷,到了可以請領勞保退休金時,全數泡湯。

如何進行退休金保衛戰?勞保局人員說,其實,有法可救,依據法令規定,「被裁減資遣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讓失業勞工只要加保超過15年,就可以繼續參加勞保。

依據這項辦法,失業勞工參加勞保年資合計滿15年以上,離職的原因是被裁減資遣,或依服務單位所訂的自動退休辦法,辦理退休,但是,年齡或保險年資還不到申請勞保老年給付條件,可在被裁減資遣或退休離職2年內,申請繼續參加勞保。

勞保局指出,民眾被裁減資遣,打算繼續投保時,投保薪資是以裁減資遣當時的投保薪資為準,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所適用的投保薪資等級,至於保險費,被保險人負擔80%,20%政府補助。

繼續投保的三個管道,包括:一、原投保單位辦理,二、以個人為單位辦理,三、透過勞工保險局委託代辦團體,如職業工會、同業公會、總工會等辦理。

有許多公司在裁減資遣員工時,都會讓員工繼續在公司名下加保,民眾走這條路投保勞保,有一項風險,原服務公司可能已經歇業、解散、破產宣告或其他原因結束 營業者,另外,公司不願代離職員工投保者,被裁減資遣者別無選擇。這種情況下,只能用個人、或透過保險局委託的代辦團體,繼續加保。

而申請續保時,必需填寫「被裁減資遣員工繼續加保申請書」,並檢具裁減資遣或退休證明文件,如資遣或退休之人事命令、公告、支領資遣費或退休金之收據影本等,或地方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等,透過代辦團體或自行向勞保局申請。

至於勞保費的繳交方式,以個人為單位申請加保的話,保險費必需由金融帳戶自動轉帳繳納,經由原公司或代辦團體續保的,則經由這些機構繳交。

理財專家提醒,不管勞保老年給付是申請一次金或是年金,年資都是計算給付金額的基礎,投保越久、領越多,失業的人千萬不要為了省保費而停止繼續投保,以免未來領取的金額大縮水。

2008.06.24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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