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焦新聞/2008.05.31

陳洛薇/新聞幕後

務機要費案扁馬過招,高來高去。馬英九與幕僚已沙盤推演積極備戰,府方昨回函特偵組後,幕僚坦言「第二回合的馬扁過招,才正要開始!」

總統府昨天以官方身分,證明前總統陳水扁所稱「南線專案」並不存在,並創下先例,同意司法機關審閱國務費案機密卷證,使停滯一年多的國務費案,可以重啟偵查。馬英九形式上不解密,實質上已等同將國務費機密文件,在司法調查過程中「解密」。

不過,有法界人士透過管道向府方提醒,國務費案的審理關鍵不在於是否解密,而是陳水扁以總統身分向法院聲請返還證物案,成為聲請案繼受人的馬英九總統如果撤回抗告,最高法院就不必再審理抗告案,而台北地院也才能開庭審理國務費案。

這幾天,馬幕僚將國務費案相關資料逐一研判認為,陳水扁提出抗告,拖延了國務費案實質審理,即使馬英九同意台北地院使用國務費案機密卷證,最後可能仍須等待最高法院裁定抗告案後,國務費案才能進行實質審理。

馬幕僚坦言,陳水扁抗告要求返還國務費卷證,其實是行政程序問題,馬英九同意司法機關使用國務費檔案,則是實質審理,兩者分屬不同法院審理,最高法院會否駁回陳水扁的抗告?或是認為抗告有理要求返還卷證,仍是未知數,也是國務費案能否繼續審理的變數。

但據了解,總統府方面認為,府方此時無須主動表態,以免有政治介入司法之嫌,因此對外一律表示「應該不會影響,所以無法評論」。

幕僚透露,為避免司法偵查進度受影響,甚至引發更複雜的政治效應,府方認為現在最好的策略就是,由最高法院駁回陳水扁的抗告。

但在馬英九堅持「政治不得干預司法」的前提下,這是絕對不能說出口的話,府方決定將球丟回法院,不下指導棋,就看最高法院如何裁定,馬扁也將持續進行第二回合過招。

國務費案 府:無南線專案 同意司法審閱

陳洛薇/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宣稱國務機要費用於「南線專案」,但總統府清查所有移交檔案,均查無此案。為釐清真相,總統府昨日正式去函高檢署,表明無「南線專案」;同時,總統府也在回函中核示,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廿一條規定,同意高檢署使用國務機要費相關資料。

另外,針對高檢署函請總統府「對於陳前總統有出境事宜或計畫時,盡速電話告知,以便迅速處理」的要求,詹春柏也核示配合辦理,但也強調,若陳水扁未在出國 前先向總統府報備,府方也無從得知其是否有出國計畫。王郁琦說,總統府願意配合高檢署請求,在得知陳水扁有出境事宜或計畫時,會迅速告知高檢署;但實務 上,若陳水扁未在出國前向總統府進行報備,府方也無從得知陳水扁是否有出國計畫。

馬:卸任前 會提報境管自己

不過,王郁琦表示,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廿六條規定,國家機密核定人員出境,應經原服務機關核准,馬英九強調依法行政,即使自己是總統,也不能自外於法律約束,因此馬英九卸任前,會自行提報自己為境管列管對象。

最高法院檢察署在五二○當天函請總統府,將國務機要費相關資料解除機密,以供偵察之用,並詢問總統府是否有「南線專案」存在。

總統府祕書長詹春柏昨日正式回函表明,經清查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至今年五月十九日間總統府現有檔案,以及今年五月廿日政權移交時,前總統陳水 扁、前副總統呂秀蓮、前秘書長陳唐山、前副秘書長陳其邁及林佳龍辦公室所移交的一千七百四十四件機密文件清單,均無「南線專案」相關檔案。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強調,馬英九在思考國務機要費案是否解密過程,從來沒有說過要解密,主要原因是只要透過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廿一條,只要由總統府同意最高法院檢察署使用國務機要費相關資料,整個司法案件就可以繼續進行。

府:不涉解密 即可繼續偵辦

王郁琦表示,總統府同意高檢署使用機密資料後,國務費相關案件即可繼續偵辦,但是國務費檔案並沒有解密,因此司法機關在偵審過程時,仍須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廿五條規定,程序不公開,也不得洩密。

有法界人士憂心,陳水扁當初向法院提出抗告,要求返還國務費相關卷證,導致台北地方法院暫停審理國務費案,目前此案尚未結案,未來恐怕會影響國務費司法偵查。王郁琦認為,陳水扁的抗告,應該對國務費繼續審理沒有影響,因此總統府沒有評論。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Print/0,4640,9705310021%200%200%20093745%20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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