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權分子從法院遊行至槍殺地點,抗議紐約州法院裁決不公,並要求聯邦法院重審此案。(圖:法新社)

(美國‧紐約)在2006年底向一名手無寸鐵的黑人市民開了50鎗,並將他打死的3名紐約市警察,週五(25日)被地方法院裁判無罪,此判決立即引發民眾強烈抗議與憤怒,發起示威,要求聯邦法院重審此案。

2006年11月,時年23歲的肖恩.貝爾與友人在紐約一家脫衣舞夜總會慶祝告別單身聚會后,被警察開了近50鎗被打死。

紐約州法院裁決,3名開鎗的警察中,兩人獲免除誤殺罪名,另一人則獲免除魯莽傷人罪。

考慮提民事權益指控

聯邦當局表示,一旦經過司法部、聯邦檢察官及聯邦調查局評估后,當局將考慮提出民事權益指控。

司法部在聲明中說,“如果證據證明他們(3名警察)犯了可被提控的聯邦民事法律”后,當局“將採取適當行動”。

在紐約皇后區法院外,法院宣讀裁決后,數百名示威者憤怒叫囂,有者並與守衛在法院外的警察發生推撞。

有示威者高喊:“他們是殺人犯、罪犯,他們應在地獄里腐爛!”

千人遊行至鎗殺案地點

隨后,大約1千人從法院遊行至貝爾被鎗殺的地點,揮拳擊掌,高喊“為貝爾伸張正義,紐約警隊滾下地獄”。

貝爾遇害隔天將舉行婚禮,他的死亡引起紐約黑人社會的不滿。

大約10年前也曾發生類似案件,西非移民阿馬杜.迪亞洛遭到4名警察開了41鎗,當場斃命,而開鎗的警察後來被宣判無罪。

社區領袖馬可斯說:“這顯示了黑人在美國根本沒有獲得公平待遇,警方可以任意行事,然後安然無恙過日子。”

奧巴馬吁冷靜‧尊重裁決

有可能成為美國首位黑人總統的民主黨總統參選人奧巴馬呼籲紐約市民保持冷靜,尊重法官的裁決。

《華盛頓郵報》引述正在印第安納州競選的奧巴馬說:“訴諸暴力行動來表達對裁決的不滿,是完全不能被接受的,因為這樣只會適得其反。”

他說:“法官已做出裁決,我們是法治之國,因此,我們應當尊重裁決。”

紐約市長彭博也呼吁民眾保持冷靜。

彭博說:“我們不希望看見發生暴力或違法事件,社會也不容許暴力。”

在紐約黑人社會擁有影響力的民權領袖沙普頓,則呼籲民眾發動更大規模的示威。

沙普頓在其電台廣播中說:“他們要我們採取瘋狂舉動,擁有藉口做出更多行動,但我們必須有所策略,我們將採取非暴力、有效的手段,封鎖整個城市。”

星洲日報/國際‧200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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