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大選只剩七天,陸委會十四日再釋利多,宣布大赦在台灣逾期居留的大陸配偶,准予就地合法申請延期,經內政部移民署審核後,不再強制出境,以保障兩岸婚姻家庭團聚權益。這項辦法最快在兩周後,內政部即可公告實施,初估受惠人數四千多人。

合法婚姻者 半年內申請

陸委會並強調,此項處置方案的實施對象,是以「真實的合法婚姻」為前提。若經查有虛偽結婚、或有從事賣淫、坐檯陪酒等情事,仍須依法究辦,不適用該處置方案。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劉德勳舉行記者會表示,這次的開放政策屬於一次性、專案性措施,在內政部正式實施之後,將有六個月的補救時間,逾期居留的大陸配偶可在這六個月時間內提出申請,經移民署審核後,得辦理延期。

劉德勳指出,「大陸配偶在台逾期停居留處置方案」,主要是考量這些大陸籍配偶都是台灣地區人民的配偶或是台灣子女的母親,但因不瞭解相關規定及程序,或因資訊不足,或忙於照顧家庭等各種因素,錯過申請延期時間,導致無法在台灣長期停留。

他說,這次准予延期申請,就是希望這樣的情況,得以回歸行政管理體系,提供大陸配偶一個補救的方式。

不強制出境 保天倫權益

劉德勳強調,該處置方案的實施對象,是以「真實的合法婚姻」為前提,逾期未滿一年的大陸籍配偶,在申請延期之後,將可提出進入下一階段的依親申請;超過一年者,因長期數額表的限制,得視每個月的數額而定。

至於處理方式,劉德勳指出,過去要求逾期配偶必須強制出境後,再申請入境,但考量來回所需的時間與花費,恐造成婚姻家庭兩地分隔,影響家庭生活。因此這一次的延期申請,將不強制大陸籍配偶出境,只是會將他們未來的排序時間往後推延。

他強調,若經查有虛偽結婚、或有從事賣淫、坐檯陪酒等情事,仍須依法究辦,不適用該處置方案。而該方案的相關措施,由移民署研訂配套措施並訂定處理要點,報請內政部核定後公告實施。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Print/0,4640,9703150081%200%200%20103149%20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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