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新加坡印尼公民第二代 “服役问题”成印尼议论焦点(2008-02-21)● 余歌沧(雅加达通讯员)

  继有关印尼青年被马来西亚征召加入民兵团,引起印尼国会和媒体强烈反弹后,国会人士指在新加坡定居的印尼公民的第二代,被责成须服兵役,此事也成为立法和行政部门官员近日议论的焦点。

  印尼司法与人权部长马达拉塔昨天就此回答传媒询问时说,如果印尼公民加入新加坡保安部队(军队),他就必须宣誓效忠新加坡,这种做法违反印尼宪法规定。

  这名去年4月内阁改组时才上任的戈尔卡党籍部长指出,如果印尼公民在外国服兵役,将面临丧失印尼国籍的后果,因为现行1945年宪法第30条规定,每名公民有责任保卫国家,如果转为保卫外国,则违反规定。

  他又说,对于印尼公民不得加入外国军队一事,驻外国领使节必须设法使他们了解这项规定。

  此前,正当关于印尼青年被召募加入马来西亚民兵团议题闹得沸沸扬扬,三军总司令山多索和外交部先后澄清说未发现证据之际,国会国防与外交委员会议员佐柯苏西洛首先抛出该议题,指目前在新加坡拥有永久居留权的13万名印尼公民,其中有不少第二代被责成须服兵役。

  佐柯苏西洛认为,此现象将危及印尼国防与领土完整,以及违反印尼移民法。因此,他要求外交部下令驻新加坡使馆介入印尼公民被责成服兵役事宜。

该委员会另一名成员尤斯伦也认为,上述现象不但抵触移民法,也违反国籍法,他建议外交部采取必须步骤,了解在新加坡服兵役的印尼公民第二代人数。

  外交部保护公民和法律机构司长瓦尔多约反应说,如果证明有印尼公民在新加坡服兵役,其国籍将被撤消,这有一定的法律根据。关于国会方面所提撤查此事的要求,他说,将寻求移民局和情报局合作共同进行。国防部秘书长夏弗里三苏汀中将也说,印尼公民加入马来西亚民兵团或在新加坡服兵役,都违反印尼法律。

  国际法专家希玛汗托认为,印尼将无法制止在新加坡定居的公民在该国服兵役,不过,相关者必须先放弃印尼国籍,因为印尼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另一位国际法学家丹托威则认为,如果在外国定居的印尼公民被令服兵役,应该加以拒绝。http://www.zaobao.com/yx/yx080221_5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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