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龍鳳胎的其中一人“借”給假陪讀媽媽申請長期探訪準証,真陪讀媽媽被法庭定罪罰款後,面對遣送回國厄運,在本地念國小的孿生兒女也前景不明。

  來自黑龍江的陪讀媽媽李成敏(37歲)育有一對孿生兒女,但由於經濟上不允許,三年前只能帶著當時只有7歲的女兒到新加坡念書,把患有先天性疾病的兒子留在家鄉。

   同年12月,她結識另一名陪讀媽媽小姐,向對方透露自己的情況。“小姐”繼而向她獻議,把兒子“借”給另一名想到新加坡非法工作的中國女子假扮 陪讀媽媽。這么一來,她的孩子既能和她團聚,並在這裡念書,而這個準備冒充陪讀媽媽的女子,每個月也會付她300元酬勞。

  數月後,來自福建的“假陪讀媽媽”祝麗銀(40歲),透過這樣的安排帶著李成敏的兒子抵達我國。李成敏和女兒到機場接機後,就把兒子帶走。

  幾天後,他們又一同到移民與關卡局會面。“小姐”教導祝麗銀和李成敏的兒子假扮母子,欺騙移民與關卡局官員,以辦理李成敏兒子的學生準証。

  祝麗銀後來利用李成敏兒子的學生準証為自己申請了長期探訪準証,之後申請延長也沒被發現,以為從此高枕無憂。不料,她今年初再到移民與關卡局申請延長準証時,被指紋掃描揭發了真實身分。

因逾期逗留被判坐牢4個月

  原來,這名“陪讀媽媽”祝麗銀不但孩子是假的,就連身分也不真實。當局透過指紋查獲她之前的犯罪記錄,發現她曾在2005年因逾期逗留超過90天被判坐牢4個月,出獄後被遣送回中國,一年內不準再入境。 

  但祝麗銀回國兩個月後,就開始冒充姐姐祝麗金(43歲)的身分入境新加坡,還為了逗留更長而假扮陪讀媽媽。她在今年3月被控上法庭,認罪後被判坐牢兩年又三個月,罰款4000元。

 查案人員說,假扮陪讀媽媽的案件十分罕見,這是近年來偵破的唯一一起。移民與關卡局查案人員穆罕默德(33歲)接受本報訪問時透露,他們一開始只知道祝麗銀是以假身分入境。

  當她自稱是陪讀媽媽時,當局還因顧慮到她的孩子而沒有馬上提控她,並發出特別準証,讓她有時間為孩子做安排。

  不過,穆罕默德後來發現祝麗銀不和“兒子”住在一起,覺得事有蹊蹺。他說︰“她一開始並沒有透露假扮陪讀媽媽的事。直到我們查獲真相後質問她,她才從實招來。”

  他說,祝麗銀聲稱在申請到長期証後得付“小姐”民眾幣55000元(約11300新元)酬勞,每月也得給李成敏300元,但她堅稱在兩年裡無法找到工作,完全依靠積蓄度日。

  穆罕默德說,他們嘗試尋找“小姐”的下落,但無法掌握此人的真實身分。

  負責調查李成敏的查案人員黃喜勝(53歲)透露,李成敏的一對兒女最初到不同的國小上學,但女兒在兒子入學不久後就轉到同一所學校。

  據悉,兩人還在這所國小就讀,同樣念三年級,但不同班。如果李成敏在被遣送回國前無法為孩子找到本地監護人,這對孩子很可能得輟學,隨她回國。

  本報日前報道,目前持有長期探訪準証者約10萬人,主要包括陪讀媽媽,在本地覓職的外國專業人士和新加坡人的外籍配偶。

移民與關卡局在受詢時透露,在2006年到2008年之間,本地的陪讀媽媽人數每年平均7100名。

 

http://www.zaobao.com/sp/sp080822_505_1.s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ilk100si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