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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長久以來,以保密客戶資料聞名的瑞士銀行,已淪為各國貪官汙吏和不法分子藏放黑錢的天堂。為洗刷汙名,近年來,瑞士當局除大力推行銀行和反洗錢相關法規的改革,也愈來愈配合各國司法單位調查秘密帳戶,連世界銀行總裁佐立克都肯定瑞士已「改變行為」。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世界銀行與聯合國毒品暨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宣布啟動「追回被盜資產計畫」,希望透過國際合作,協助開發中國家尋回被貪腐政治領袖竊至國外的不法資產,以投入國家發展所需。

     該計畫估計,跨國流動的犯罪、貪汙和逃漏稅等非法資產,每年多達一兆至一兆六千億美元,其中泰半存放在銀行秘密帳戶。

     各國被盜資產 歸還百餘億美元

     隔日,瑞士率先支持響應,瑞士外交部發表聲明說:「防止境內金融中心被犯罪所得資產濫用,完全符合瑞士的利益,瑞士已採取有效措施,以防堵、發現、凍結及歸還這些資產。」

     聲明中強調,近年來瑞士總共已將一百六十億美元的政要貪汙資產,歸還給各國政府,其中包括前菲律賓總統馬可仕家族,以及前奈及利亞獨裁者 阿巴查。二○○七年六月,瑞士也將原凍結在瑞士銀行帳戶的拉法葉艦售台弊案數億美元非法佣金的第一筆三千四百萬美元交還給台灣。

     瑞士一九三四年施行的《銀行保險法》載明,銀行職員不能過問客戶隱私,也不能向任何人透露客戶的存款數額與私人機密;而且,瑞士銀行還設 立一道保密門閂,大宗帳目的存款可匿名,也可以代號、密碼、假名,或是辦事處、公司等各種名目存款,而在存款與轉帳時也可按照與客戶事先約定的方式辦理, 財產的真正金主可永遠不必露面。

     瑞士銀行的保密制度,近年來飽受抨擊,「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發生後,美國批評其影響追查恐怖分子的金錢流向;二○○一年底,歐洲聯盟準 備在成員國內部實施稅務資訊共享,以減少稅款流失,也曾要求瑞士廢除銀行保密制度,卻遭瑞士以「歐盟成員國公民應享有銀行儲戶保密的權利」為由給擋了回 去。

     協助司法機構調查 並凍結資產

     不過,近年來,瑞士當局大力革新,一九九八年推出《反洗錢法》,嚴格監督、掃蕩不法黑錢。日內瓦檢察長札佩里去年十一月在接受《環球》雜誌訪問時表示,洗錢在瑞士乃犯罪行為,任何國家的司法機構如果懷疑有黑錢流入瑞士,均可要求瑞士協助調查。

     此外,外國律師也可直接透過瑞士的司法合作夥伴要求瑞士司法當局,聲請凍結境外客戶存在瑞士銀行的可疑財產,現已有成功的案例。

 

中國時報  2008.08.15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Print/0,4634,110501x11200808150011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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