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材放棄國籍入籍新加坡時機 令人起疑

中央社

     根據內政部資料,台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巨款遭侵吞案涉案人吳思材,原是中華民國國籍,在二零零六年八月才獲內政部核准,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入籍新加坡,時間上正好是外交部委託他擔任外交掮客,這樣的巧合令人起疑。

     二零零六年八月,正好是外交部和金紀玖、吳思材口頭約定,委託二人擔任與巴紐談判建交的中間人,因此吳思材在同一時間宣誓入籍新加坡轉換國籍,讓人起疑

     根據透露,由於新加坡不承認雙重國籍,因此要成為新加坡公民,必須率先申請放棄中華民國國籍,而通常經過提出後,將由外交部把資料轉給內政部查核,調查申請者是否有犯罪和其他案件紀錄,平均大約一、二個月時間,經內政部核准解除戶籍,即可完成放棄國籍的手續。

     因此,根據時間推算,吳思材可能至少在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月之際,就向外交部提出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的申請,並成功拿到放棄國籍證明,進而向新加坡政府申請獲准,成為新加坡公民。

     而在這段期間,金紀玖正與吳思材討論合作,要擔任掮客,承攬外交部與巴紐洽談建交的事宜,並在八月獲得外交部委託,正式成為台灣與巴紐談判的中間人。

     吳思材日前在台北召開記者會時,明明是台灣人歸化為新加坡籍,卻偽裝為不會說國語、只會說英語的新加坡人,都顯示吳思材在許多問題上並未誠實以對。

     另外,根據新加坡高等法院的文件顯示,持美國護照的金紀玖,於一九四四年九月十二日在台出生,並於二零零六年申請台灣簽證的表格中,填寫自己的名字刻意寫為「金繼九」,也令人起疑。

     外交部委託金、吳二人擔任中間人,與巴紐洽談建交事宜,外交部並匯出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巨款到金、吳二人設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帳戶,但外交部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決定終止與巴紐談判建交後,卻無法索回巨款,直到今年四月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吳二人追討巨款,事件才因此曝光。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Print/0,4634,130501x132008050701059,00.html

吳思材原為台籍 現為新加坡人
中廣新聞網 (2008-05-07 17:10)

我國駐新加坡代表郭時南說,涉入巴紐案的吳思材原來是台灣人,後來才移民新加坡成了新加坡人的。

郭時南告訴新加坡法院,吳思材原本是台灣人,後來放棄我國國籍,入籍新加坡。郭時南提供給新加坡法庭的資料還顯示,金紀玖用的是美國護照。二零零六年申請入境台灣的時候,填的中文名字是金繼九,「繼」是「繼續」的「繼」,不是「紀念」的「紀」,「九」是「香港九龍」的「九」,不是現在使用漢字大寫的「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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